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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律师之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?
更新时间:2012-12-10 阅读次数:35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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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?
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-11-30
答: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,即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(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的,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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